榕小区车位不得外卖 新项目审批及预售有新规
小区会所、幼儿园产权归开发商;小区车位不得向本小区业主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出售、车位转让要先公示,优先转让给无车位的业主……昨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、国土资源局、房地产交易中心联合出台《关于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与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文件,以规范小区建筑区划内配套用房及车位车库的销售与权属登记。
“涉及诸多民生问题,新规出台后,将明晰此前纠纷频频的小区产权模糊不清等老问题”,业界人士指出,尽管《物权法》、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》出台后对小区公共部分产权作了规定,但仍有一些模糊之处尚需完善,福州市主管部门出台新规,将是一个有益的补充。
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今后新批准项目的审批及预售管理,以及已颁发规划许可证的规划验收和产权登记工作依此执行。
焦点一:车位怎么卖?
解读:开发商每卖一套房,最多只能配售一个车位;不得向外小区的业主卖车位。
福州这几年来私家车的数量猛增,导致各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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