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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hjh 当前离线 物业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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邻居将房门外移一米 物业不作为业主拒交物业费 怡海花园业主张女士向本报反映,邻家把房门向外移出近一米,造成她家出入不方便,她要求开发商、物业公司解决这个问题,迟迟没有结果,就没交物业费;张女士因此不能享受小区的游泳、健身等服务;没想到今年她的小孩要上幼儿园,小区幼儿园也因她没交物业费,不能以优惠价格入园——
邻家房门移出一米 怡海花园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,2001年底,她装修完在怡海花园新买的房子,发现邻居家的房门(朝北)向外移出了近一米,与她的房门(朝东)相隔不到10厘米,造成她家出入不方便。张女士告诉记者,她当时就把情况反映给了北京丰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他们也答应一定会公平处理这件事,让房门恢复原状。 张女士告诉记者,后来开发商——怡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经理告诉她,这是公司的一位售楼人员私自许诺邻家可将门向前移,物业公司客服部负责人开始要她与邻居自行协商解决,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也劝她与邻居协商用经济补偿的方式解决。 张女士认为,这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责任,应该他们出面解决,她只要求恢复原状。但两年过去了,问题没有解决。客服部的答复是,已经交给公司的律师去解决,你就等通知吧,而售楼处的态度则是恶语相向。张女士告诉记者,为此邻居关系非常紧张。 孩子不能优惠入园 张女士说,预收2003年物业费的时候,她没有交。“没交物业费,是因为物业公司不作为,没有解决我的问题。我享受不了游泳、健身等业主待遇,我都忍了。没想到现在我孩子连小区的幼儿园也不能上”,张女士告诉记者,去年年初她就给小孩在小区内的幼儿园报了名,可今年她去办手续时,被物业公司——北京泰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知,未交物业费不能享受业主待遇;不得已,她匆匆忙忙找了另外一家幼儿园。 张女士告诉记者,当初买房时,开发商承诺小区业主的小孩可以优先入园,并享受建园费7折优惠,一年可以少交3000元赞助费,当初她就是看重小区教育设施才决定入住的,没想到遇到这种麻烦事。 张女士告诉记者,进入小区的学校成为物业公司收缴费用的一道杀手锏。物业公司客服部表示:“不交物业费是不可能入园的”,“你把物业费交了,现在就带你去幼儿园办手续”。 张女士迷惑不解,难道我现在就不是怡海花园的业主了?张女士告诉记者,现在小区提供的是和物业费一体的“捆绑式”服务?小区几乎所有配套设施,如游泳、健身、学校等)的使用都必须出具物业公司的“完费”证明。 物业公司让先交费 3月2日,记者来到位于南四环的怡海花园,记者在业主和怡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《商品房购买合同》附件二《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构成说明》上看到:每栋住宅楼分摊部位为本楼位于地下一层的配电室……每层的公共门厅、走廊、过道。 在小区幼儿园,记者了解到,这是怡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民办学校,业主直系子女入园体检合格,享受建园费7折优惠。小区的孩子入园必须办理《怡海花园业主子女入园认证表》,要经过销售部门和物业部的审核才能享受业主待遇。目前,幼儿园像张女士这种情况是唯一的。 物业公司客服部工作人员表示,张女士应先把物业费交了,解决孩子入园的问题,其他的事情可以慢慢解决。次日,记者致电物业公司,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任人不在,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,可以找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问题。截至记者发稿前,没有接到物业公司的任何消息。 占公摊应恢复原状 北京贝朗律师事务所王大勇律师告诉记者,对于房门改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:若邻家占用的是公摊面积,侵犯的是全体业主的权益,可以通过业委会起诉侵权人,要求恢复原状;若邻家房门改造对采光、通风、通行等造成了影响,受害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,要求排除妨碍,恢复原状。 对于孩子入园问题,王律师认为,若是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承诺可以享受业主待遇,业主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。对于游泳、健身等权益,需要考察双方的合同约定情况。 [发帖际遇]: 恭喜你在公司年度演讲比赛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,奖励物业币2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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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太公jtg2008 当前离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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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10 1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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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22 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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