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卫疑房子着火,报警且入屋后反遭业主责难
某小区业主在自己家里薰蚊子,但该业主临时有事外出,并未把蚊香弄灭。蚊香产生的浓烟并外渗到楼道,护卫怀疑该房子着火了,管理处便打119报警。消防员到场后从窗户爬入屋里并弄清产生浓烟的原因。事后,该业主对管理处的做法严重不满,并要求管理处道歉,理由有:一、管理处还未确定是真火情或是假火情就报警并入屋,对业主影响很不好;二、浓烟的味道是蚊香的药味,而不是烧焦东西的臭味,护卫这么简单的味道都没分辨出来就报警了,能力太差,属于工作失误。
请教各位,问题如下:
1、遇这样事情管理处该如何应付?
2、在未能确定是真火情还是假火情时该不该报警?
3、报警后如是假火情又该如何处理?
4、有没有法律条例说明该业主的行为(家中有浓烟及明火而人不在现场)已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呢?
5、管理处该如何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呢?证明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?
麻烦各位帮帮忙,谢谢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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