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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首起房屋降价索赔案开审 业主指开发商欺诈

CCTV.com  2008年10月14日    来源:京华时报  
  涂女士买房10天后,发现开发商将同样户型降价14.7万,她要求享受降价待遇遭到开发商一口回绝,于是起诉至法院(本报10月9日曾做报道)。昨天,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  昨天上午开庭时,涂女士没有到场。她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供两份录音,表示在签购房合同时,售楼人员曾经承诺,她购买的这种西南户型绝不会降价。“当时他们还承诺说西南户型非常好卖,可是据我们了解,直到上个月,这种户型的房子仅仅卖出去6套。”
  涂女士的代理人认为,售楼人员以虚假的信息骗取顾客的信任,形成了欺诈。
  对此,开发商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方恒公司)的代理律师称,小区的房子是他们委托房产经纪公司售卖的,开发商没有责任。“在录音中,售楼人员也从来没有承诺过西南户型不会降价,只是委婉地表示很理解顾客的心情。”
  方恒公司还认为,涂女士购房后,房屋降价、资产受损引起她心理失衡,于是起诉想将这种损失转移到开发商头上。
  由于开发商坚持不同意调解,朝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。
  庭后,涂女士的代理人说,最近房子纷纷降价,开发商作为较为强势的一方应对顾客负责。而且房地产补差价给业主也是有先例的,东四环附近的某小区,房屋价格下跌后,开发商同意所有的业主按照新价给付房款。

[发帖际遇]: 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检查不合格,被区建设局勒令限期整改,扣物业币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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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勿以善小而不为。
这些人真SB哦,契约关系的严肃性和市场经济规律都不起作用了?

岂有此理

市场经济,愿卖愿买,愿打服输
怎能将责任全部退给开发商了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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